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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子项目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6     点击量:      来源:
2014-2015 学年度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 研究学者子项目遴选通知
各有关院、部: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40名研究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子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于2014-2015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条件
1.类别条件:
①、 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3年8月1日后、1978年8月1日前出生);
②、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专业职务,并能够从2014年9月开始脱离原单位10个月参加该项目;
③、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④、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应是各项目院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或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③、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④、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
二、遴选要求
1、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2、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3、在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候选人。
三、申报时间
本项目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国家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办法。申请者请在2013年5月25日前将《出国报名表》(人力资源部合同培养办网页“资料下载”下载)(附英语水平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参加学校初选。初选通过,获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应于7月10日前按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准备材料的有关说明
1、获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应登陆 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2、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 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项目申请人应能够离开国内学校10个月。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学校事务为由提出离美一般将不予批准(紧急情况发生除外)。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2、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咨询电话:82668367 刘老师
人力资源部
2013.5.16
附件:
  一、2014-2015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二、2014-2015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三、项目院校名单    
  四、网上申请指南
  五、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申请必读(中文)
   六、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申请必读(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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